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澳大利亚:公司无法证明有充分措施防止海外贿赂将面临刑事责任

ICI内控快讯 2024年11月06日 20:07 137 内控网

作者:Georgie Farrant, Gareth Austin Hank Jon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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概要

本周,澳大利亚总检察长发布了关于防止海外贿赂行为的最终指导文件(可在此查看)。该指导文件是《2024年犯罪法修正案(打击海外贿赂)》通过后的产物,该法案今年早些时候引入了一项新的罪名,即未能防止海外贿赂。根据此新罪名,如果公司未能证明其已实施充分的防贿赂措施,将会直接对其员工、外部承包商、代理人和子公司实施的海外贿赂行为承担刑事责任。您可以在我们之前的提醒中了解更多关于此新法律的信息(详情请见此处)。

关于充分措施的最终指导文件基本沿用了20244月总检察长发布的公开咨询草案,但进行了以下几处修改:

  • 明确自我报告并非充分措施的要求之一,但在发现实际或疑似海外贿赂行为时,仍应考虑自我报告。

  • 提供更多支持合规行为的示例。

  • 提供更多关于第三方风险信号的示例。

此指导文件的发布恰逢未能防止海外贿赂罪名自202498日起生效。公司应仔细审查该指导文件,确保其反贿赂控制措施是否充分,包括其风险评估和尽职调查程序是否适用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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